考完科目一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一条,申请人需要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如果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将作废。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学员只是在驾校报了名,但没有参加科目一考试,那么此时考驾照是没有有效期的,也就是说有效期还没有生效。因为有效期的计算时间是从科目一考完之后才开始生效的。
驾驶证考试分为四个科目,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四。其中,科目一和科目四是理论知识考试,需要在电脑上答题,满分100分,学员只要达到90分即为合格。而科目二和科目三是上车操作考试,需要学员平时多练习,掌握各个项目的操作要点,这样比较容易通过。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四十七条,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如果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仍然有效。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如果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将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