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目三的“靠边停车”项目中,如果考生在下车前未将发动机熄火,将会扣除5分。考生需要特别注意这一点。
科目三的满分成绩为100分,只要考到90分即为合格成绩,视为顺利通过科目三考试。
以下是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
1. 科目一: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2. 科目二:对于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考生,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对于其他准驾车型的考生,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3. 科目三: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八条,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为:
(一)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二)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对于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考生,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对于其他准驾车型的考生,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三)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