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驶汽车时,如果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变道将会被扣三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和第四项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都会被记3分。
以下是六种违章变道的行为:
1.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行驶。
2.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超越行驶。
3. 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
4. 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5. 逆向行驶。
6. 未按规定变更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