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车辆为非营运车辆且使用15年以上时,每半年需要进行一次检验。而对于营运客车,五年以上则每半年需要进行一次检验。对于货车和大中型非营运客车,十年以上的车辆也需要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
根据《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和摩托车的检验周期也得到了优化。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的检验周期从原来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摩托车的检验周期也从原来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此次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