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手续丢失后,补办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补办行驶证需要前往车管所办理。首先需要拍摄车辆在停车场的照片,并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此外,还需要提供车主身份证以及外地户口的本地暂住证。如果由代办人办理,还需要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如果是单位的车辆,还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单位委托书。
二、补办登记证需要前往车管分所验车照相,然后到分所领取。需要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外地户口还需要暂住证。当时即可领取,不能由他人代办。另外,如果车主是公户,还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委托书。
三、补办购车发票需要根据车辆年限选择不同的办理方式。对于五年以上的车辆,车主需要到场写承诺书。对于五年以内的车辆,需要到4S店获取复印件,并由4S店盖财务章,再到工商局补盖工商验证章。必须由车主本人办理,不能由他人代办。
四、补办保险保单需要凭车主身份证、行驶证到所属保险公司指定分部办理。也可以在过户后凭借新行驶证、新车主身份证、登记证书、过户票办理。商业险的办理方法与交强险相同,但个别保险公司规定补办的商业险只能使用,不能退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具体补办程序如下:
一、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消费者需要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
二、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三、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