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行车证驾驶证丢失时,驾驶人应尽快前往车管所办理补证。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证和行驶证均可以在车管所办理。补办驾驶证需要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而补办行驶证则需要机动车所有人向登记地车管所申请,不可代为办理。车辆管理所会审查提交的证明和凭证,收回损毁的证件,并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证件作废,不得继续使用。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时,机动车驾驶人需要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会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然而,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