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系安全带驾驶机动车的违规行为,将会被记1分,并处以警告或二十元至二百元的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九种交通违法行为同样会被记1分,包括: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特定道路超速行驶;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掉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特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以及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违反相关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将会受到警告或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