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并按照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最右侧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在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此外,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对于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需要注意的是,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时,应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所规定的。该条例还规定,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此外,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应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这意味着,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摩托车必须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并且不得影响其他车道内的车辆正常行驶。此外,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对于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如果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应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