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开具车辆报废证明,需要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办理。首先,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并由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已解体,然后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以下是车辆报废的具体流程:
1. 首先,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需要领取并填写《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并加盖车主印章。
2. 接着,将申请表提交给登记受理岗,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于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后,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 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 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解体后的发动机与车辆分离,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5. 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然后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除了上述流程外,还需要准备以下证件:
1. 机动车行驶证;
2. 机动车登记证;
3. 车辆牌照;
4. 单位车辆需要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 个人车辆车主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
6. 事故车辆证明材料;
7. 单位车辆在《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和《报废汽车证明》上加盖公章(与行驶证户名一致),个人车辆车主人需要签字。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根据实际情况整理的,如果您有更多疑问,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