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借道超车、穿插等候车辆等行为都会被记3分。
具体来说,如果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都会被记3分。
此外,如果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也会被记3分。
另外,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或者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也会被记3分。
以上就是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扣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