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上牌的电动车,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个人电动车上牌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由代办人办理,还需要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 单位或机构电动车上牌的,需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4. 电动车合格证。
5. 购车发票原件。
需要注意的是,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需要先经过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未经登记上牌或虽领有外地牌证但未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可以在本市道路上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非机动车的种类。同时,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也必须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