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目二预约次数,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首先,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三年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不得超过五次。每次考试有两次机会,即: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各有十次考试机会。
其次,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但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申请年龄条件上限。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学习驾驶证明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形式,纸质学习驾驶证明和电子学习驾驶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或者下载学习驾驶证明。
再次,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最后,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综上所述,需要明确的是,申请人需要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并且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三年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不得超过五次。如果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将作废。同时,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或者下载学习驾驶证明,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但需要注意补考次数也有限制。如果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将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