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购置税是按照车辆的实际成交价来计算的,而非指导价。
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是指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汽车购置税额是征收汽车售价(不含税价)的10%,而增值税税率为13%。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即发票最底行的“不含税价”),价格中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根据发票价格的不同情况,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方法可分为以下两种:
1. 当发票价格为“价税总计”金额时,计算公式为:购置税=价税总计÷1.13×10%;
2. 当发票价格为“不含税价”金额时,计算公式为:购置税=不含税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