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目二和科目三之间的间隔时间为10至20天,科目二考试合格后,可以在网上预约科目三考试。
科目二考试有两次机会,每次机会都要完成五个项目,如果有一项不合格,那么五个项目都要重新考试。
如果第一次考试不合格,需要进行第二次考试,流程与第一次相同,需要重新验证指纹。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二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
报考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报考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报考小型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报考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
如果已经持有汽车类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