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初次申领驾驶证的有效期为六年。
如果在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可以换发十年有效期的驾驶证。在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未记满12分的,可以换发长期有效的驾驶证。
当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时,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换证:
1. 申请: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和驾驶证。
(2)三张一寸白底照片。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2. 换证:车辆管理所对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在一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驾驶证过期未换证,有以下三种后果:
1. 驾驶证过期一年之内可以正常换证,但在这之前持证人不得驾车,否则将被按照无证驾驶进行处罚。
2. 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两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申请人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
3. 驾驶证过期未换证,被注销超过两年的,则驾驶证不能恢复使用,驾驶人只能再去驾校报名,重新考取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