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的有效期有六年、十年和长期。初次申领的驾驶证有效期为六年,如果每个记分周期都没有记满12分,则会换发十年有效期的驾驶证。同样,如果在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都没有记满12分,就会换发长期有效的驾驶证。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所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就会换发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就会换发长期有效的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因此,如果您的驾驶证即将到期,您需要在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前往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如果您想了解如何申请换证,您可以查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六十三条规定。
总之,了解您的驾驶证的有效期和换证规定非常重要,以确保您始终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