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中,变道时左边需要让右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当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如果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如果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进入路口前应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此外,转弯的机动车需要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则需要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当左右两侧的机动车同时往中间变道时,左侧的车辆需要让右侧的车辆先变道,这是出于安全考虑。如果两侧车辆发生碰撞,右侧的车辆有可能会被撞到驾驶室,因此左侧的车辆需要让行右侧的车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适用于一般情况下。在实际驾驶过程中,还需要根据具体的道路情况和交通信号灯的指示来决定是否变道。此外,在变道时,驾驶员需要提前观察周围的交通情况,确保安全后再进行变道操作,以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