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过户时,车辆通常需要到场。
这是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要求,现机动车所有人在申请转让登记时,必须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一系列证明和凭证。
这些证明和凭证包括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或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如果车辆属于海关监管或超过检验有效期,则还需提交相关证明。
车辆管理所会在受理申请后的一日内,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信息,审查提交的文件,然后收回原号牌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并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让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过户流程通常包括在大厅窗口领取并填写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将车辆开到过户验车处进行检验、拍照、拓号和拆牌处理,然后回到过户大厅办理手续,缴纳过户费,最后在转移受理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并领取新的车牌、行驶证和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