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车辆过户手续后,原有的行驶证会被车管所正式收回,同时,新的机动车所有人将会获得全新的行驶证和号牌。这一流程确保了车辆所有权的合法转移,并更新了与车辆相关的法律凭证。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关条款,若机动车由多人共同所有,且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进行变更时,可以向登记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提交变更登记申请。
在此过程中,机动车的所有共有人需共同提出申请,确认相关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以及证明共同所有的公证文件。
对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情况,可以选择提供结婚证或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作为凭证。
车辆管理所在收到申请后,会在一日内对所提交的证明和凭证进行审查。一旦审查通过,车管所将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并收回原有的号牌和行驶证。
之后,车管所会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并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以及检验合格标志。
如果变更后的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原车辆管理所的管辖区域内,那么迁出地和迁入地的车辆管理所将按照相关规定协同办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