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电子眼拍到违章超过30天未处理,会产生滞纳金。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应该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如果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如果收到通知要求在30天内处理,就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果没有明确处理时间,一般在年审之前处理完毕即可。如果未能及时处理,将会产生滞纳金,加处罚款将每日按照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计算,直到滞纳金达到罚款金额为止。因此,对于电子眼抓拍的违章,应该按照规定及时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