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私家车在注册登记后的10年内需要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具体来说,营运载客汽车在5年内每年需要进行一次检验,超过5年的则每6个月检验一次;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10年内每年需要进行一次检验,超过10年的则每6个月检验一次。此外,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也需要进行一次检验。需要注意的是,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后,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为了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并优化车检服务工作,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的检验周期进行了调整。原来的规定是10年内上线检验3次,现在调整为在第6年和第10年分别进行一次检验,15年以后则每年检验一次。而对于摩托车,原来的规定是10年内上线检验5次,现在调整为在第6年和第10年分别进行一次检验,10年以后每年检验一次。这些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和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和第10年到检验机构进行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则每年需要进行一次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