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限号出行的处罚如下:
1. 违反限行规定(包括已办理进京证的外省市机动车)的处罚是100元,不扣分,3小时内不再重复处罚。
2. 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会被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100元罚款并记3分。
3. 未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机动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同样会被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100元罚款并记1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将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法律规定另有规定的,则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四款,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将被扣1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将被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