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禁止停车的路段,如果驾驶员需要在路边临时停车,应该开启示廓灯。示廓灯的作用是向其他车辆和行人表明车辆的存在和宽度,以便于安全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应该遵守以下规定:
- 不得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停车;
- 不得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停车;
- 不得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
- 不得在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除非是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
- 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 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 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在驾驶证科目三考试中,学员需要掌握正确使用灯光的技能。在路边临时停车时,需要打开车辆的小灯,也就是示廓灯。如果车主没有正确开启车辆的灯光,就会被直接判为不及格,学员需要重新参加考试。此外,学员还需要掌握其他指示灯的使用,如转向灯和危险警告闪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