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期限是根据车辆注册登记的时间来确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将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此外,根据《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和摩托车的检验制度将进行优化。具体来说,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摩托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第6年、第10年需要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在10年内每两年向公安机关申领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检验1次。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车辆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仍需要按照原规定周期进行检验。此外,机动车的环检周期与安检周期一致,免于安检的车辆不进行环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