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夜间驾车通过拱桥或人行横道时,司机应当交替使用远光灯和近光灯进行示意,以确保行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这样的操作是在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的标准做法。此外,当车辆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可能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或在进行超车以及遇到紧急情况时,都应当减速慢行,并通过鸣喇叭来提醒其他道路使用者。
此外,夜间行车时若遇到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低能见度的情况,如雾、雨、雪、沙尘、冰雹等天气条件,司机应开启车辆的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距离较近,后车司机应避免使用远光灯,以防对前车司机造成眩光干扰。特别是在雾天行驶时,除了开启上述灯光外,还应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以最大程度地提高车辆的可见性,降低事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