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将被扣除六分。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将受到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此外,该法还规定了其他相关处罚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如下: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当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