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车辆上路将被扣除9分。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机动车,包括小汽车、大汽车、客车、重型卡车以及摩托车等。同时,故意遮挡或污损机动车号牌同样属于违法行为,也会面临相应的记分处罚。
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车辆身份的合法性以及行驶安全。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被故意遮挡或污损。
如果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或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等必要证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该机动车,并通知车主提供相应证件或补办手续。车主在提供相应证件或补办手续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退还机动车。
因此,无论是何种类型的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都必须悬挂相应的机动车号牌。我国对于车辆挂牌的普及力度非常高,不仅要求机动车上牌,还对非机动车辆提出了上牌要求。这一举措有助于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