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车后立即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是不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超车时应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然后再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因此,超车后立即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是不正确的做法。
在实际驾驶中,为了确保安全,应该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再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这样可以避免因距离过近而导致的危险情况。同时,也需要注意超车时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如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