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b2驾驶证是否可以在异地审验的问题,答案是可以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需要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才能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此外,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但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可以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如果每一个记分周期都保持没有扣分,就只需要在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时才需要参加审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不同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具体来说,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根据《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
对于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这次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