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携带驾驶证开车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凭证、标志或补办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能提供相应的凭证、标志或补办手续,机动车将被及时退还。
若驾驶证遗失,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补办:
1. 准备好补办驾照所需的材料,包括驾驶员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的复印件,以及若干张近期的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
2. 前往驾驶证核发地的车管所申请补发驾驶证,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遗失声明。
3. 将准备好的材料和申请表提交给车管所的人工窗口工作人员。
4. 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到指定窗口缴纳驾驶证的工本费用。
5. 缴纳费用后,耐心等待。一般情况下,当天即可拿到新的驾驶证。但在一些大城市,由于办理人数较多,可能需要等待2到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