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驾驶证一次性扣满12分,需要重新学习。交通管理部门会暂扣驾驶证,当事人在取回驾驶证前不能驾驶机动车。当事人可以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回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第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考试。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根据第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应当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应当参加为期三十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会增加七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为六十天。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会增加三十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为一百二十天。根据第29条规定,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机动车驾驶证未被依法扣留或者收到满分教育通知书后三十日内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满分学习、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因此,如果驾驶证一次性扣满12分,需要参加相关学习并通过考试才能重新获得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