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为: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科目二考试中不合格,可以补考一次。若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仍不合格,则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需要在十日后重新预约考试。
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以下内容,根据不同准驾车型有所不同:
1. 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
2. 小型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考试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3. 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倒车入库、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4. 轻型牵引挂车考试桩考、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5. 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
6. 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7. 对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以上是关于驾照科目二考试的相关规定和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