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正三轮摩托车在行驶10万公里后,其他类型的摩托车在行驶12万公里后,便可被视为老车。
摩托车的报废年限通常为13年,但这也受到一些具体条件的影响。
例如,轻便二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行驶达到10万公里,正三轮摩托车累计行驶里程达到8万公里,便需要报废。
然而,如果摩托车经过国家有关安全和环保部门的严格检验,证明其仍然保持良好的状态,那么其使用年限可以适当延长,最长可达3年。在延长期间,为了确保摩托车的安全性能和环保性能,国家有关部门还会相应增加检验的频次。
除了行驶里程和使用年限,还有一些其他因素也会影响到摩托车的报废。比如摩托车的排放污染量超过国家规定、噪音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无法通过维修解决的安全故障、油耗量过高以及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等。在这些情况下,无论摩托车的行驶里程多少,都需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