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间测速超速处罚标准如下:
1. 超过限定时速不到10%的,给予警告。
2. 超过限定时速百分之十到二十的,处以50元罚款,扣3分。
3. 超过限定时速百分之二十到五十的,处以100元罚款,扣除6分。
4. 超过限定时速百分之五十到七十的,处以300元罚款,扣除12分。
5. 超过限定时速百分之七十的,处以500元罚款,扣除12分,同时吊销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机动车驾驶人有以下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1.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2.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第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