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年限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也是车主们必须了解的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家用轿车、非营运小、微型汽车没有使用年限。但当车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国家会引导报废。此外,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也没有使用年限限制。
然而,对于营运汽车,报废规定则有所不同。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的报废年限为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为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为12年。公交客运汽车报废年限为13年,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报废年限为15年,微型营运货车报废年限为8年,轻型和大型营运货车报废年限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