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科目一考试通过后,考生需要在三年内参加科目四考试,否则之前所有已考科目成绩都将取消。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四十一条规定,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但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申请年龄条件上限。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如果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将作废。
学习驾驶证明可以采用纸质或电子形式,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或下载学习驾驶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考科目四前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考试,如果已经预约且未取消,若无人参加考试,则此次考试成绩将算不及格。同时,科目四考试需要在考试前准备好准考证、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等相关材料。如果考试不合格,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预约考试。
在科目四考试时,考生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需要在前一天准备好准考证,身份证以及一寸免冠照、档案等材料。
2. 由于科目四考试合格后即可成功拿到驾照,因此要尽量保证考试通过。每道题的分数是两分,最多只能错5道题,如果遇到不懂的题目,可以先跳过,先做有把握的题目。
3. 如果指纹无法录入,一定要举手告知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