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其包含物质损失和人身伤害相关条款。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将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且保险公司仅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且只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交强险执行全国统一责任限额、统一基础费率和统一保单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