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自己名下的车,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操作:
正常情况下,只需提交车主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行驶证、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相关证件,持车辆到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即可。但如果车辆非正常注销,如丢失,需向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
特殊情况注销时,如果车辆被盗或信息被冒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立案后半年内没有找到车辆,公安机关会开具证明,凭此证明去车管所办理注销。如果车辆因经济纠纷或刑事案件被法院查封,只能在法院解封后办理注销。
办理注销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两个号牌,需要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灭失证明、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和机动车注销申请表。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要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需要注意的是,车辆注销前有违章记录无法处理,需先消除违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