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暴雨天气中,是否需要开启双闪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主要依据能见度和照明情况。并不是所有的暴雨天气都需要开启双闪,而是当能见度低于一定程度时才需要开启。在市内路况下,即便下大雨,能见度也不会降低至一百米以内,因此一般情况下无需开启双闪,否则容易干扰后车对前车动向的判断。但是在公路上,当能见度小于100km/h时,需要开启双闪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当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应该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当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应该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当能见度小于50米时,应该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此外,如果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牵引故障车临时停车和组成交警部门允许的车队的情况之下也必须开启双闪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