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驾驶证清分之前还有未处理的违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如果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那么记分会被清除;如果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还有罚款未缴纳,那么记分会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记满2次12分,则需要扣留驾驶证,参加学习和考试通过后才能发还驾驶证。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除了按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扣留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需要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后,记分会被清除并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如果考试不合格,就需要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