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辆之间的距离应该至少为100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405号令第八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遇到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并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并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