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的报废标准主要根据其行驶里程和使用年限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摩托车累计行驶里程超过10万公里或使用年限超过13年(正三轮摩托车为12年),就需要进行报废。其中,轻便二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的累计行驶里程为10万公里,而正三轮摩托车为12万公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安全和环境检验,车辆仍然合格,可以适当延长使用时间,最多延长3年。在延长期间,国家会增加安全和环境检验的次数,以确保车辆安全和环保要求。如果在延长期间内出现连续3次不合格情况,为了保障公众的安全,相关部门会实施强制报废,同时对摩托车进行报废注销登记,并禁止再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