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路费是在2009年1月1日取消的,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使用“燃油附加税”代替了养路费。养路费是指对在普通公路上驾驶的车辆征收的专用于普通公路修建养护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公路养路费是国家遵循“以路养路、专款专用”的原则,向有车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用于公路养护修理、技术改造、改善和管理专项事业费。实际上,随着私家车走进千家万户,大家对征收养路费的意见越来越大。养路费是用作公路养护的,按道理讲,哪辆车占用公路的时间长、在公路上驾驶的行程长,就应当多交费,交多少费应当遵循车辆实际驾驶行程计算。
然而,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实施后,国务院决定取消了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随后,国家开始实行“燃油附加税”来代替养路费,意味着以另一种方式继续收费。使用“燃油附加税”后,汽油的价格中的税费占比上升了,油价也会有一定的上涨。具体来说,是出于节省石油消耗而采取的法规政策。以前,一辆车即便不跑,汽车车主也交养路费,这样就使对路程的驾驶不是在意只需自己负荷得起。取消养路费以后,改为燃油税,按照石油的消耗来征税。假如油耗多,那么就上税多,反之则少,从而鼓动车主尽最大限度地消耗石油,对建设节能型社会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