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速度有一定的规定,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对于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高速公路,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而同方向有3条及以上车道时,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需要注意的是,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时,应当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应当注意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驶安全。此外,为了保障行车安全,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