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路上行驶时,最高速度不得超过70km/h。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如果道路上没有限速标志或标线,那么在城市道路上,机动车的最高速度为每小时30公里,而在公路上则为每小时40公里。
此外,根据第七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的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而其他机动车的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的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同时,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高速公路,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高速公路,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