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驾驶人应当在超车前仔细观察路况,包括前车车速、后方车辆、前方障碍物以及150m内是否有来车。只有在确定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超车操作。
2. 在可以超车的情况下,驾驶员应该开启左转向灯,并鸣笛提醒前方车辆注意,确保超车操作的安全性。
3. 夜间行驶时,驾驶员可以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前方车辆注意,确保超车操作的安全性。
在超车前,驾驶员还应该注意前方车辆是否有超车意图。如果前方车辆正在超车,驾驶员需要减速慢行,让前方车辆先完成超车操作,之后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超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下情况是不允许超车的:
1. 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
2. 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
3. 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4. 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在驾车准备超车前,需要遵守以上规定,确保超车操作的安全性,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