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摩托车未悬挂号牌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
1.罚款。如果摩托车没有悬挂号牌,根据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将会被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本法另有规定,将依照规定处罚。
2.扣分。摩托车有号牌而不悬挂,驾驶摩托车上路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驾驶者会被扣12分。
3.扣留车辆。如果车辆未悬挂号牌,公安部门将会扣留车辆,直到车主补齐所有手续后,方可取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如果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后,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