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车道是为救援车辆准备的,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社会车辆占用行驶或停车。如果车辆发生故障或无法解决的问题,可以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临时停靠应急车道请求救援,但需要开启双闪,按规定操作,不能过久停留。临时停靠应急车道时,应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开启双闪并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必要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在高速公路越江桥梁上禁止检修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得有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等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将被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一次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记6分。为了保证行车安全,切勿在应急车道停车,否则将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