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能源汽车排号资格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本市户籍人员:
申请人需具备北京市户籍,名下未在本市注册登记中小型机动车,也未持有未注销或需报废的机动车。同时,申请人需持有准驾型机动车驾驶证。
二、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申请人需为在北京未注册登记中小型机动车的驻京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持有有效军(警)身份证件和北京市核发的居民身份证。同时,需持有准驾型机动车有效证件,且名下无报废或未注销的机动车。
三、非本市户籍人员:
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持有有效北京工作居住证或暂住证,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满5年(可补缴)。
港澳台居民、华侨需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北京居住一年以上。
外籍人员需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北京签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居留许可或访问签证,或在京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四、企业;
企业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在本市注册的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且上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额5万元(含)以上。
在本市注册的新注册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当年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额5万元(含)以上。
在本市注册的制造企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且上一年度在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含)以上。
在本市注册的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且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