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邮局海关在监管进境邮件时,发现多个邮件过机图像异常,经开箱查验,查获夹藏的不同颜色、不同形状,仅用透明塑料袋简单包装的彩色药品1770粒,重789克。
经核实,该批药片为“三无”减肥产品,检测发现药片成分含麻黄碱,同时检出芬特明、地西泮等国家管制精神药物成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进口、出口麻醉药品和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精神药品,应当持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进口准许证、出口准许证。禁止进口疗效不确切、不良反应大或者因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
相关阅读:
供稿/ 武汉海关
监制/ 陶永
审校/ 包滢晖、康悦
编辑/ 代俊
美术编辑/ 卫昊